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的工作进度,现组织做好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为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营业收入于2018年首次晋级5000万元级别、2亿元级别、10亿元级别(自2016年以来)。
二、奖励标准
市财政根据企业2018年度税收贡献市级留成比2017年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资助比例根据当年项目预算安排、申报企业数量及税收贡献市级留成增长部分实行动态调整,具体资助标准以《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待印发)为准。
企业经营收入需与企业纳税申报表一致,税收贡献市级留成等相关数据以市税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按所属期核算,以单一企业主体为核算基础,税收贡献数据统计口径为企业全口径税收,剔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征代缴、一般退税,不含免抵调库办理数,税收数据截止2019年5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一)请申报企业于8月27日(星期二)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
(二)请各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3日(星期二)17:00前汇总书面材料提交至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申报企业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规定时间为准。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请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219.130.55.161/ujet/)完成注册,并在“项目申报”模块按要求填写《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申请表》(见附件),并上传附件材料,包含以下附件:
1.营业执照;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企业近3年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提供;
4.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线上审核
各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核,审核材料完整性和数据准确性,核实无误后做出审核意见。
(三)提交纸质材料
1.申报企业填报材料经线上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含《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顺序与本方案要求一致,逐页编制总页码并编制材料目录,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提交至当地科技主管部门。
2.各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检查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不予推荐申报,加盖部门公章,统一送到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电话:22992839,地址:东莞市汇峰中心D区7楼701室)。
五、其他事项
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请按要求及时完成申报,未按要求完成申报的企业视为放弃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晋级奖励申报表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5日
(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钟奕、卢锦荣;电话:22831332)
附件
2019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
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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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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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地址 |
| 园区、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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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认定年度 |
| 高企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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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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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类型 |
| 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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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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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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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近3年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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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6 | 2017 | 2018 |
营业收入(万元,以企业纳税申报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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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资料真实性申明 |
本公司承诺,我公司所递交的所有申报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如存在利用虚假资料瞒报、虚报等手段通过专项资金申请资格审查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我公司将全部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四、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镇街园区科技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管理单位(市科技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五、附件清单 |
序号 | 证件类型 | 附件名称 | 数量 |
1 | 营业执照 |
| 1 |
2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 1 |
3 | 企业近3年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 按实际经营时间提供。 |
| 1 |
4 | 银行开户许可证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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