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我市基层创新能力,为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支撑,现开展2019年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东莞市所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申报条件
支持基础条件良好,推动措施有力的镇街申报创新强镇建设项目,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及专项资金。
(二)有创新驱动管理机构,有稳定的工作团队。
(三)有明确的新兴产业主攻方向,并在产业培育的空间载体、运营主体和人才、产业链整合等方面形成实施方案。
(四)有符合创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措施,如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孵化平台、成果落地协同机制、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等。
(五)建设单位配套投入与市财政资助资金比例不低于3:1。
三、支持力度与方式
每个项目资助金额500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首期拨付70%,绩效评价合格后拨付30%。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写。申报单位接通知后,自行登录市科技局业务管理系统(地址: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申报书》(下称《申报书》)并提交。
(二)纸质材料报送。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用A4纸打印《申报书》一式5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经镇街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送至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东莞市南城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科技馆1楼;联系人:谢凤娟、李桂雯;联系电话:22830056、22830059)。
五、时间安排
(一)《申报书》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17:00。
(二)《申报书》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6日17:00。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需仔细阅读附件2、3,遵循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创新强镇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通过网上审核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自行打印《申报书》纸质材料封面、承诺函、申报单位审核意见处盖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需在打印后的《申报书》中签名确认,并按时送到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四)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项目申报材料须自行留底,已经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1.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项目申报书
2.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实施办法(送审稿)
3.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送审稿)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2日
(联系人: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王红蕾;
联系电话:228313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