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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东莞市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8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东人发〔201449)和《关于对2017年东莞市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东人函〔2017284)等有关规定,2018东莞市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证书范围

()广东省内组织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获得的资格证书;

()广东省内组织鉴定获得技师和高级技师级别的日常鉴定类资格证书;

()广东省内组织考试获得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

()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核发的专项职业能力、初级、中级和高级日常鉴定类资格证书。

人力资源分局工作人员要严格核实申请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尤其申请人证书是否属于补贴范围,如不符合补贴条件要求,工作人员要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在申报系统写清楚退回意见、作出退回处理。

二、补贴指标发布原则

根据粤财社2014128号和东人发〔201449号文件规定,申请人除符合规定条件外,须获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指标后并在补贴申报系统成功提交,方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指标发放遵循“个人申请先后顺序受理,资金用完即止”的原则。

三、补贴指标发布计划。

(一)省下达我2018年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专项补助资金2509元,按照人均申领2000元的补贴标准,预计申请指标共有12545个(包括个人补贴指标数、培训单位补贴指标数),具体指标数量随申请的工种类别、等级、补贴金额等变化,以专项资金2509元核拨完毕为止。市人力资源局将于201822日上午10:00发放3445个指标。从20183月份起,每月第2个工作日上午10:00发布当月指标1300个,按资金结余情况,剩余指标将全部在20189月份发放完毕,具体以资金结余清算和统计情况为准。201810-12月将不再发放指标,申请者需在次年专项资金下达、市人力资源局发布次年指标分配计划后再自行申请

(二)为提高资金核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申请补贴的工种项目过于集中,市人力资源局将适时调整部分工种项目的分配指标,鼓励引导补贴资金流向与我市制造业需求相符合的工种项目。

四、严把申请材料审核关

申请人在补贴系统获取指标且成功提交后,须本人前往受理窗口办理,向人力资源分局提交以下材料:

(1)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由申请人在省系统填好后直接打印,粘贴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本人在办理现场亲笔签名并加盖本人指模人力资源分局须当场和申请者核实申报系统填写资料和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包括“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栏)是否属实、一致

(2)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东莞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仅限非东莞户籍学员提供)。

(4)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在http://www.gdosta.org.cn网站“证书验证”栏目的个人证书验证信息页面打印件)。

(5)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6)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经过当年年审的低保户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仅限本省贫困家庭学员提供)。

(7)东莞市核发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在东莞开设的其他银行账号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由受理申请的人力资源分局负责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的章,核对人员签名并写上核对日期。人力资源分局须对收取的资料做好登记、保存。

五、做好核实补贴数据、跟踪资金到位情况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局于每月底合成汇总一批补贴人员名单,各人力资源分局要对每批补贴人员名单进行核实,确保补贴金额和补贴人数无误、补贴条件符合要求,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局反馈。各人力资源分局要加强与财政分局联系沟通,跟踪补贴资金到位情况,确保每批补贴资金核拨到位。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8125

 

东人函〔2018〕34号关于2018年东莞市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