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科技金融工作站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7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载体):

   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东莞市建设科技金融工作站和科技金融专员队伍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始受理科技金融工作站的组建申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鼓励和支持各镇街(园区)、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载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当地企业的实际需求,参照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东莞分中心(以下简称“东莞分中心”)的建设框架,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科技金融工作站。科技金融工作站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固定规范的服务场地和服务设施;
   2. 具有科技金融相关的服务功能,工作站内至少有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具有丰富的为企业服务的经验;
   3. 能有效承接东莞分中心的相关资源,并履行相关职能。
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部门应协调当地科技投融资、担保、保险、技术产权交易、中介服务等服务资源和当地金融机构创新投融资产品向工作站集聚,并对工作站的人员配备、场地和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申报程序:
    1. 递交申请。申请单位填写《东莞市____(镇街、园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科技金融工作站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向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东莞分中心(以下简称“东莞分中心”)提出科技金融工作站的认定申请。
    2. 认定报备。东莞分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考察、会议论证,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认定,并报市科技局备案。

    3. 挂牌成立。由东莞分中心统一制作并授予牌匾。

   三、材料受理和联系方式

(一)材料受理时间:常年受理纸质材料,并按季度集中审核(即每季度末的下一个月集中审核上一季度提交的材料)。

(二)材料受理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政策调研科:杨云生,22831347
   东莞分中心:李国欢,22113221
   邮箱:kjjr@dgcc.net.cn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科技金融工作站认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