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发展科技服务业:政策与市场并进提升创新驱动力
发布日期:2016-05-05     

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出台后,8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为创新驱动提供支撑。会议提出,要以研发中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领域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深化改革,坚持市场导向,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

  科技服务业是指运用现代科技知识、现代技术和分析研究方法,以及经验、信息等要素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科学研究、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科技信息交流、科技培训、技术咨询、技术孵化、技术市场、知识产权服务、科技评估和科技评价等活动。科技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范畴,是第三产业的一个分支行业。上述界定,决定了科技服务业不但属于高端成长型产业,也是国家经济和科技协调发展的一个风向标,它的成熟与否直接影响和决定了一个国家科技创新的能力。

  今年1-5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现总收入1.1万亿元,同比增长14.3%;北京市科技服务业实现总收入1790.1亿元,同比增长9.3%。数据表明,科技服务业已成为助推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另一方面,我国科技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服务功能还远不能满足科技、经济发展需要。高校科研成果与实际需求脱节、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难、企业技术革新急需科技支持、科技成果推广资金不足等问题,严重阻碍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因此,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有重要意义。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了科技服务业是创新驱动的战略支撑,在金融、财政、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科技服务业大力支持,目的就是让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都充分活跃起来,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首先,政府有序放开市场准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支持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科技服务企业发展,营造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大环境;其次,国家将加大财税支持,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激发企业活力、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全身心地投入科研创新;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建立多元的科技服务业投资运作模式,让企业在资金充足状态下发挥潜力,敢于创新;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国际交流合作,让科技服务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供支撑。

  做科技服务工作很难,既要从技术层面向科研院所和技术发明人提供帮助,又要了解技术需求企业的需求,北京恒冠国际科技服务中心董事长王雨和告诉记者,作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的一员,他们一直在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实现技术供求双方的有效沟通,缩短技术转化时间,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但收效并不理想。事实上仅靠某一个或一批机构的力量无法实现科技服务业的全面发展。

  对于科技服务业中具有代表意义的技术转移机构而言,从行业角度探索更加合理有效、顺应时代发展的科技服务模式是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关键。一方面,提升整个行业的科技信息化水平,整合优化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机构等各类主体的科技信息、服务资源,完善统一发布标准、实现资源共享;另一方面,构建技术转移产业链,实现行业资源整合,推进网络化、信息化和国际化的科技服务模式建设,强化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健全技术市场体系,这样才能推动科技成果顺利转化。